《白尾挑战》全成就获取方法及条件一览
树先生的结局到底是什么意思
结局的意思:
影片中的树先生也以“含泪的笑”讽刺反省着自己和此在世界的怯弱、贪婪和丑恶,但也只是站在高高的山顶,俯瞰着整个村庄的堕落,任由人间的罪恶继续蔓延,他无力对抗此岸世界的黑暗,转而走向红光通通泛着光彩的彼岸世界的“新生活”了。
这样的结束和处理方式,削弱了整部影片的批判锋芒和悲剧性,给人无可奈何的无力之感,他没有疯也没有产生幻觉。
扩展资料:
剧情简介:
村里有个单身男青年叫做“树先生”(王宝强),常去村口的酒馆和朋友喝酒,在村里闲晃。“树先生”在汽修铺受工伤后,在医院被解雇,心生悲戚,竟无所事事调戏护士(何洁)。一起长大的伙伴,有人开着好车成了煤老板,有人远在省城办私立学校。村子里的煤矿日夜开采,地面下沉,整个村庄不得不迁往别处。
常被取笑被漠视的“树”干脆远走省城在学校打工,孩子们让他想起自己的童年。父亲和哥哥在“树”小时候就离开了人世,他常梦到自己的父亲,却从来梦不到哥哥。
与聋哑女孩小梅(谭卓)一见钟情,相爱过程颇富戏剧性,婚礼前夜,“树”终于梦到了哥哥一一在寒冷冬天,在“树”的婚礼上,哥哥带着女友为他唱了一首诡异的八十年代流行歌《冬天里的一把火》。
从此,“树”意识到自己能够通灵。村里发生的很多事情都验证了他的预言,“树”成为受人尊敬的“预言家”,被人尊称为“树先生”。
参考资料:人民网-《hello,树先生》:此岸的邪恶,彼岸的美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Hello!树先生
《狼王梦》全文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共同的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则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在中国西南部的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正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脚下浩翰的尕玛儿草原上。
在草原东北端一个臭水塘边,有块扇形岩石,岩石背后从中午起就卧着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它快要分娩,正沉浸在一种即将做母亲的幸福和神秘感中。它渴望能在这儿捕猎到前来饮水的小动物。自从它怀孕以后,身子一天天变得沉重,无法再像从前那样追捕猎物了。饥肠辘辘的紫岚想念它死去的伴侣大公狼黑桑。要是它还活着该有多好。黑桑很体贴它,在它分娩的时刻,一定会忠实地守护着它。唉,可惜啊!紫岚悲哀地叹息一声。
天渐渐黑了,紫岚仍是一无所获,它不得不拖着疲沓的身子,回到自己栖身的石洞去。
躺在洞里,它无法入睡,强烈的饥饿感折磨着它。要是仅仅为了自己,它还能忍受。但腹中的小狼崽也饿得一阵阵躁动。紫岚心疼极了。它用前爪摸摸自己的乳房,干瘪瘪的,这样下去,它怎么能哺养好自己的宝贝呢?它还要继承大公狼黑桑的遗志,把小狼崽培养成地位显赫的狼王。黑桑为了当狼王,苦心磨炼了两年。可惜它死于非命。它死未瞑目。紫岚已经决定,无论今后道路多么坎坷,也一定要实现黑桑的狼王梦。
小狼崽在腹中剧烈地躁动,紫岚感觉到离分娩不远了,它多么渴望能逮到一头马鹿,痛饮一顿,让干瘪的乳房丰满起来,让自己有足够的体力把小宝贝平安地生下来。突然,她的脑子一亮,它要挺而走险,去郎帕察的养鹿场拖一头马鹿来充饥。
拖一头马鹿谈何容易!养鹿场有持枪的猎手严密看守,还有一条和狼差不多凶猛的大白狗防卫,一般狼是不敢轻易去的。可是,一种强烈的母爱,一种要培育新狼王的理想,一种无法抑制的饥饿感激励着它去冒险。
凭着它的智慧,紫岚冒险成功了。它叼到一头鹿仔向石洞奔跑。跑了一阵,它累得气喘吁吁,鹿仔也剩下最后一口气。紫岚决定就地喝干鹿血。它停下来,麻利地咬断鹿仔的喉管,顿时一股滚烫的血液使它感到无比惬意,干瘪的乳房似乎立刻丰满起来,它拼命地吸吮着。突然,前方黑黝黝的草丛里蹿出一条大白狗。紫岚一惊。它没想到养鹿场的大白狗会一路嗅着气味跟踪而来,远处还传来猎人的吆喝声。紫岚赶紧重新叼起鹿仔,扭头奔逃。大白狗紧随其后。
紫岚撒开四蹄一路狂奔,快到石洞时,它忽然一转身,拐进了古河道。
它不想让大白狗发现自己将要分娩的石洞。紫岚跑啊跑啊,最后累得精疲力尽。它停下来,准备和讨厌的大白狗拼杀。它们互相厮咬了一个回合后,大白狗显然不是紫岚的对手,但紫岚毕竟快要临产了,行动不很方便,大白狗只有以死相拼了,它汪汪狂叫,期待着主人来增援。
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向大白狗,尖尖的狼嘴使劲朝大白狗的喉管伸去,大白狗绝望地反抗着,它两条后腿在紫岚腹部猛蹬一下,恰恰蹬在紫岚高高隆起的肚子上。紫岚像被高压电流击中似的一阵的疼,浑身痉挛,惨嚎一声从大白狗身上翻落下来,在地上打滚。
大白狗懵懵懂懂,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它还以为狡猾的狼又在用什么诡计呢。它不敢贸然上前,只是后退几步,盯着紫岚。
紫岚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它忍住剧疼蹲在砂砾上,竭力撑直前肢,挺起胸脯,狼眼大睁。它的小狼崽不早不晚,恰在此时出生了!紫岚忍住剧疼,把小狼崽藏在腹下,装出凶狠的样子,朝紧张的大白狗威风凛凛地大嚎一声——“欧”,吓得大白狗夹着尾巴逃走了。
紫岚刚生完五只小狼崽,古河道上狂风骤起,电闪雷鸣。小狼崽还没有能力抵抗这暴风雨,紫岚必须把它们叼回洞去。它一次只能叼走一只。它顾不得其余狼崽的惊慌尖叫,叼起一只没命地向石洞跑。它来不及喘气,又接着跑回来叼第二只。当它叼第三只狼崽时,山雨劈头盖脑降下来。它顾不得自己身上流血的伤口,像接力赛似的,在雨中来回奔跑,又叼回一只狼崽。
在草原东北端一个臭水塘边,有块扇形岩石,岩石背后从中午起就卧着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它快要分娩,正沉浸在一种即将做母亲的幸福和神秘感中。它渴望能在这儿捕猎到前来饮水的小动物。自从它怀孕以后,身子一天天变得沉重,无法再像从前那样追捕猎物了。饥肠辘辘的紫岚想念它死去的伴侣大公狼黑桑。要是它还活着该有多好。黑桑很体贴它,在它分娩的时刻,一定会忠实地守护着它。唉,可惜啊!紫岚悲哀地叹息一声。
天渐渐黑了,紫岚仍是一无所获,它不得不拖着疲沓的身子,回到自己栖身的石洞去。
躺在洞里,它无法入睡,强烈的饥饿感折磨着它。要是仅仅为了自己,它还能忍受。但腹中的小狼崽也饿得一阵阵躁动。紫岚心疼极了。它用前爪摸摸自己的乳房,干瘪瘪的,这样下去,它怎么能哺养好自己的宝贝呢?它还要继承大公狼黑桑的遗志,把小狼崽培养成地位显赫的狼王。黑桑为了当狼王,苦心磨炼了两年。可惜它死于非命。它死未瞑目。紫岚已经决定,无论今后道路多么坎坷,也一定要实现黑桑的狼王梦。
小狼崽在腹中剧烈地躁动,紫岚感觉到离分娩不远了,它多么渴望能逮到一头马鹿,痛饮一顿,让干瘪的乳房丰满起来,让自己有足够的体力把小宝贝平安地生下来。突然,她的脑子一亮,它要挺而走险,去郎帕察的养鹿场拖一头马鹿来充饥。
拖一头马鹿谈何容易!养鹿场有持枪的猎手严密看守,还有一条和狼差不多凶猛的大白狗防卫,一般狼是不敢轻易去的。可是,一种强烈的母爱,一种要培育新狼王的理想,一种无法抑制的饥饿感激励着它去冒险。
凭着它的智慧,紫岚冒险成功了。它叼到一头鹿仔向石洞奔跑。跑了一阵,它累得气喘吁吁,鹿仔也剩下最后一口气。紫岚决定就地喝干鹿血。它停下来,麻利地咬断鹿仔的喉管,顿时一股滚烫的血液使它感到无比惬意,干瘪的乳房似乎立刻丰满起来,它拼命地吸吮着。突然,前方黑黝黝的草丛里蹿出一条大白狗。紫岚一惊。它没想到养鹿场的大白狗会一路嗅着气味跟踪而来,远处还传来猎人的吆喝声。紫岚赶紧重新叼起鹿仔,扭头奔逃。大白狗紧随其后。
紫岚撒开四蹄一路狂奔,快到石洞时,它忽然一转身,拐进了古河道。
它不想让大白狗发现自己将要分娩的石洞。紫岚跑啊跑啊,最后累得精疲力尽。它停下来,准备和讨厌的大白狗拼杀。它们互相厮咬了一个回合后,大白狗显然不是紫岚的对手,但紫岚毕竟快要临产了,行动不很方便,大白狗只有以死相拼了,它汪汪狂叫,期待着主人来增援。
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向大白狗,尖尖的狼嘴使劲朝大白狗的喉管伸去,大白狗绝望地反抗着,它两条后腿在紫岚腹部猛蹬一下,恰恰蹬在紫岚高高隆起的肚子上。紫岚像被高压电流击中似的一阵的疼,浑身痉挛,惨嚎一声从大白狗身上翻落下来,在地上打滚。
大白狗懵懵懂懂,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它还以为狡猾的狼又在用什么诡计呢。它不敢贸然上前,只是后退几步,盯着紫岚。
紫岚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它忍住剧疼蹲在砂砾上,竭力撑直前肢,挺起胸脯,狼眼大睁。它的小狼崽不早不晚,恰在此时出生了!紫岚忍住剧疼,把小狼崽藏在腹下,装出凶狠的样子,朝紧张的大白狗威风凛凛地大嚎一声——“欧”,吓得大白狗夹着尾巴逃走了。
紫岚刚生完五只小狼崽,古河道上狂风骤起,电闪雷鸣。小狼崽还没有能力抵抗这暴风雨,紫岚必须把它们叼回洞去。它一次只能叼走一只。它顾不得其余狼崽的惊慌尖叫,叼起一只没命地向石洞跑。它来不及喘气,又接着跑回来叼第二只。当它叼第三只狼崽时,山雨劈头盖脑降下来。它顾不得自己身上流血的伤口,像接力赛似的,在雨中来回奔跑,又叼回一只狼崽。
如何评价金庸和托尔金在文学上的影响力?
先从大背景说起。
金庸的故事,基本都是嵌入中国历史的背景的。《天龙八部》是北宋年间宋辽相争的时候,所以书里出现的是宋、大理、辽、女真、西夏的奇人奇事。《射雕》《神雕》一顺溜下来南宋和宋元。《笑傲江湖》年代感不明确,但也可以考证出来那是明朝时期。《鹿鼎记》就不说了,清朝。由于是用的中国历史,所以地理背景上也就基本上是东亚大陆。这种背景设定,好处是有一种浩瀚感,每一段故事每一个人,都不是单独在战斗,作品内的波涛汹涌和作品外真实历史中的波涛汹涌互相推波助澜,让读者得到横跨三山五岳、纵横过去未来的自由和快意。坏处是拘泥于历史局限,人物和故事情节都要符合当时的时代,所以金庸连白话文都带了白话古文的调调。
托尔金路子完全不同,他是凭空创造了一个时代和一片大陆。我说凭空创造,那可不是说“某年某月某片乌有之乡”这种,而是从一山一水一穴开始,细到每个种族的来龙去脉、宗教的传承发展、历史大事的转承启合,全都精确创造。如果追着看看托尔金的《精灵宝钻》和《胡林的子孙》,可以发现他其实是从盘古开天辟地开始,构造了中土大地的全部过去,从神到人,各个王国,整个家族树(当然,很多是取材于欧美历史、宗教、神话、地理)。这种背景构建方式,好处是新鲜感和震撼感,读者就像打星际一样,派个小兵出去扫地图,眼看着漆黑一片慢慢探出山川大地,又满心期待发现异宝,又胆战心惊会出现强敌。而作者,可以腾出手来制造最炫目的故事,让你觉得我们世界的历史弱透了。但是坏处也很明显,这需要读者有学习的愿望和能力,不能用已有的知识来获得享受,需要重新学习和理解,构建一个新的知识体系,再在这个自己新获得的知识结构中腾挪跳跃,展翅高飞。
到这里,我觉得就很清楚了,为什么中国多数读者,包括很多读金庸的,对托尔金无感。因为——我们都讨厌上学啊!讨厌上历史地理课啊!毕业了谁还想重新学啊?谁还想为了弄清故事去读事无巨细的历史年表啊!当年的历史课完全没带来乐趣,现在废物利用,能在金庸的历史中享受下,挺好,才不想为了享受而再去学习什么中土大陆历史呢。学习的乐趣,早就被扼杀了。
接着说情节发展。
金庸的的故事,除了早期的中短篇,主线基本就是一个人不断奇遇不断提高武功,最终成为一代宗师的过程。当然路上肯定要碰见几个美女,让他的成才之路变得丰富多彩同时又曲折纠结,这是副线。
这种情节发展,非常高大上,简直暗合了所有窝在臭烘烘的被窝里看租来的破盗版的小子们的全部梦想。在社会阶梯只有华山一条路的中国,这是非常有现实意义的。“如果我不能升职发财当官,至少在金庸的世界里让我爽一回吧”。而且,是不用点头哈腰地得到这一切,这是有多牛啊!想想都让人热血沸腾。
回过头来看托尔金的故事情节,其实就是之前说过的,探索地图。
基本上是主角从一点(比如家乡)开始,出去闯荡世界——不是为了学武功哦,是为了某个使命。过程中,他一样要结交各种或牛叉或古怪的朋友,奇遇也是必不可少的,最终,他成功完成使命,回到起点,并没有飞黄腾达,也没能变成一世英豪。
显然,要娱乐一个平凡而不甘于平凡的中国人,这样的情节办不到。
那为什么西方读者会被这样的情节吸引呢?我想可能一个主要原因,是西方现代文化,讲究以人为本,而中国现代当代文化,都更强调社会性。
同样是通过冒险来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西方认同这个更好的自己是内在的,是成熟、睿智、充满勇气、对世界有个人看法的自己。而这个自己,可以轻松地行走于自己选择的社会阶梯(许多条之一):或者在家乡度过幸福安宁的一声,或者杨帆远航去到神之居所,或者接受之前没有勇气接受的命运的安排。
反观中国,这个“更好的自己”是社会的定义,是大家都承认的成功者、大侠、高人。这个价值观明确而单一,你达不到就没法说是“更好的自己”。你要说在家安闲一生是你的成就,会被亲戚朋友摁到冷水里去洗脑子的。
所以,中国读者,大致会觉得托尔金的情节没有越来越爽的节奏,老不见成功;而西方读者,可能会觉得这种最后成为武林的总统或国务卿的情节,太俗,最差也应该成为反派的头头吧。
再说文风。
金庸的文风,白话文带点白话古文的词汇和调调,夹杂点方言,是很有色彩的。讲到国家民族的时候,大开大合;讲到精彩武功,妙词琳琅满目;讲到儿女情长,又一转而成吴侬软语。别的不说,就看看回目吧。
除了最早的传统章回体回目,后来的大部头回目都非常炫。最没有文化底蕴的就是《笑傲江湖》了——全是2个字,但还是非常能体现中文的简洁之美。灭门、聆秘、救难、坐斗、治伤……一看就想起内容是什么。尤其是坐斗,想想令狐冲用茅厕剑法和田伯光狠斗,哈哈哈哈……当然,这还是极简主义的做派,第一眼惊艳,多看就一般般了。
到《天龙八部》和《倚天屠龙》就真的惊才绝艳了。前者是五首词,后者是一首诗。
向来痴 从此醉 水榭听香 指点群豪戏 剧饮千杯男儿事 杏子林中 商略平生义……
天涯思君不可忘 武当山顶松柏长 宝刀百炼生玄光 字作丧乱意彷徨 俊貌玉面甘毁伤 百尺高塔任回翔……
真是敲起字来都觉得满口余香。但这还不是巅峰。最让人过目难忘的是《鹿鼎记》,查慎行的诗集句。本来查慎行就是明清数得着的好诗人,金庸又集得非常有水准,结果自然是碉堡了。
纵横钩党清流祸 峭茜风期月旦评
古来成败原关数 天下英雄大可知
未免情多丝宛转 为谁辛苦窍玲珑
九重城阙微茫外 一气风云吐纳间
看完金庸再看托尔金的文字,那就平实得吓人,简直低调要低到土里去了。
首先,他就没有特别亮眼的字眼,有时明明可以用个震动点的长词,也用的是一个由普通词构成的组合词,一派朴素得像古早的国风般的文字表达。然后他甚至少有用能充分表达英文之“炫”的长句,那种优美而起伏有致的长句,逻辑把人拖过来又退过去转过来又绕回去的文字之舞,他基本完全放弃了。
也来看回目吧。
A Long-expectedParty 期待已久的聚会
The OldForest 古老森林
ManyMeetings 很多相会
我简直得费点劲才能抑制住把最后一个回目翻译成“数个聚首”。托尔金就是这么朴素得令人发指,还是牛津的文学教授啊!
但是,时代早已浮躁起来,出头露脸的都是头角峥嵘的文字和人。张爱玲的精灵古怪、王小波的尖刻放肆,他们才是让人追捧的文风,连金庸都显得像个闷骚的老实人了,何况托尔金。其实,我怀疑如果托尔金作品出现在当今的西方文坛,是否还会这么有征服力。看冰火之歌,那也是满篇光彩闪耀的文风了。
当托尔金在晚了半个多世纪后进入中国,而且是本来就有重炼字多过重整体韵味的传统的中国,就无怪乎让人觉得其淡如白开水了,读起来不刺激了。
好,最后来个猛的,女人。
讨论金庸作品的女人,简直已经不可能讨论出新气象了,原因之一,自然是被讨论得太多,原因之二,则是其实可讨论的太有限。为什么?因为金庸所有作品里的女人,除了名字不同,基本就那么几种,完全是标准件,可以互换的那种。
黄蓉赵敏型。聪明伶俐天分极高,但一遇上喜欢的男性,立刻从捉不到的小邪女变成甩不掉的泡泡糖,最终成为辅佐夫君的庄严正室。阿朱啊,钟灵啊,都有这种让男性读者首肯,女性读者遗憾的风格。
小龙女王语嫣型。就一个字:美。真是美到没朋友。这种女神形象的角色,虽然会遭遇不顺,比如王语嫣掉入污井,小龙女落下高崖,但最终都凭借男性的无限倾慕与热爱重登神坛,继续其让人高山仰止的女神生活。
双儿穆念慈型。同上面一种一样,也只有一个字:乖。长相虽然不是神级的,但也是清丽婉约,让人又爱又怜。但她们是对男性呈仰视状,基本就是“你的幸福是我唯一心愿”那种,贴心到没人能拒绝。再失落的男人,身边有这么一位,都会自信心爆棚。
阿紫周芷若型。发展到极端,就是马夫人。反正就是又美又坏的心机女,爱也是要你死,恨也是要你死,而且绝不会让你轻轻松松死掉。她们绝对是男性生活中的搅局者,不管有没有和她们眉来眼去,反正只要不巧位于手机摇一摇的范围,又不幸是她们的菜,那绝对被虐到尖叫。
已经有很多好心人指出过了,金庸这是在简单化模式化女人,随之而来的自然是作品的感情内容简单化模式化。男女角之间的感情纠葛一如幼儿园小朋友。
可是,明显的是,大家就是好这一口。即便是写文批判金庸的女性形象的人,其实一定也在其中深得乐趣。要不把金庸作品中的感情内容拿掉,让男角们至刚至纯,看读者(男性)会不会答应。
转过来说托尔金,那基本可以在一两段内告一段落。感情内容太少太点到而止,大概就是因此我看到有影评宣称《指环王》是一部基情荡漾的电影——心心相印的全是兄弟们。指环王的一个重要隐线虽然是阿拉贡和亚玟的爱情,但那着笔少到要掰开字缝才能看见,隐晦到像着长袍的伊斯兰教少女,身材神马的基本靠想象。
托尔金的作品中唯一正面且长篇大论描写感情的,大概只有贝伦和露西安的爱情。在《指环王》中阿拉贡也唱了一首关于他们俩的长歌。但即便这段缠绵悱恻、惊天动地的爱情,托尔金也是典雅庄重得犹如“蒹霞苍苍,白露为霜,有位佳人,在水一方”,根本不在乎读者有可能没有那么强大的想象力,感受不到男女角那动人心魄的情感历程。
然而,虽然少,虽然古典,托尔金的感情内容一点也不简单。男女角的犹豫、自伤、莽撞、担忧、矛盾、痛苦、忍耐、失望、惶恐、怀疑、盼望、坚决、甜蜜、苦涩——全部有交代,尽管是点到为止的交代。女人所占篇幅虽少,她们的形象却照样复杂。阿拉贡和亚玟虽然几乎以贝伦露西安自比,可是他们的性格和许多选择截然不同,只能让人感受到那是不同的人遭遇了相似的命运挑战,谱写了不同的人生之音。另外有些女性角色就更丰满多姿了,比如洛丝萝林的凯兰崔尔,罗瀚草原的伊欧纹,尤其是前者,堪称托尔金作品中最复杂神秘的角色之一。
所以,结论只能是,享受金庸笔下的芭比娃娃的读者,恐怕根本就消受不了托尔金那些复杂而多层次的女人。搞不懂,脑袋疼,什么意思?到底是爱还是不爱?嫁还是不嫁?闹还是不闹?
侃到这里觉得也差不多了,正要结一个颇有气势的尾,忽然想到,也许今天许多的幻想小说读者,既对金庸没兴趣,也对托尔金没兴趣,甚至根本就不知道这两人是谁。毕竟如今撑起中国电子小说阅读的是铺天盖地的玄幻小说,武侠都已沦为小众,更何况从来就冷门的奇幻?
这是一个多么气势如虹的时代潮流啊,令人无限好奇与猜度。也许,小白文玄幻们吹响的正是文字时代终结的号声?起而代之的究竟是影视时代还是游戏时代?是不是正如甲骨文泥板文的衰亡,浩荡千年的诗歌散文小说也将要在几百年后寿终正寝?文字已经萎缩成微博的140字和微信的几句图片调侃,如今的小说,已经基本要靠影视改编来传播了,而影视,我的感觉却是,才刚刚起步,可玩儿的东西还多着呢。多么难以想象,我们竟然有幸目睹文字文明终结的转折点吗?
然而,既然有始,必然有终。如果我们真的不幸赶上了文字小说的末世,那么,就像生活在工业文明崛起前最后时刻的一个人一样,我们也只好脱帽致敬于这个伟大的传统,享受末世纪最后的微光。
金庸的故事,基本都是嵌入中国历史的背景的。《天龙八部》是北宋年间宋辽相争的时候,所以书里出现的是宋、大理、辽、女真、西夏的奇人奇事。《射雕》《神雕》一顺溜下来南宋和宋元。《笑傲江湖》年代感不明确,但也可以考证出来那是明朝时期。《鹿鼎记》就不说了,清朝。由于是用的中国历史,所以地理背景上也就基本上是东亚大陆。这种背景设定,好处是有一种浩瀚感,每一段故事每一个人,都不是单独在战斗,作品内的波涛汹涌和作品外真实历史中的波涛汹涌互相推波助澜,让读者得到横跨三山五岳、纵横过去未来的自由和快意。坏处是拘泥于历史局限,人物和故事情节都要符合当时的时代,所以金庸连白话文都带了白话古文的调调。
托尔金路子完全不同,他是凭空创造了一个时代和一片大陆。我说凭空创造,那可不是说“某年某月某片乌有之乡”这种,而是从一山一水一穴开始,细到每个种族的来龙去脉、宗教的传承发展、历史大事的转承启合,全都精确创造。如果追着看看托尔金的《精灵宝钻》和《胡林的子孙》,可以发现他其实是从盘古开天辟地开始,构造了中土大地的全部过去,从神到人,各个王国,整个家族树(当然,很多是取材于欧美历史、宗教、神话、地理)。这种背景构建方式,好处是新鲜感和震撼感,读者就像打星际一样,派个小兵出去扫地图,眼看着漆黑一片慢慢探出山川大地,又满心期待发现异宝,又胆战心惊会出现强敌。而作者,可以腾出手来制造最炫目的故事,让你觉得我们世界的历史弱透了。但是坏处也很明显,这需要读者有学习的愿望和能力,不能用已有的知识来获得享受,需要重新学习和理解,构建一个新的知识体系,再在这个自己新获得的知识结构中腾挪跳跃,展翅高飞。
到这里,我觉得就很清楚了,为什么中国多数读者,包括很多读金庸的,对托尔金无感。因为——我们都讨厌上学啊!讨厌上历史地理课啊!毕业了谁还想重新学啊?谁还想为了弄清故事去读事无巨细的历史年表啊!当年的历史课完全没带来乐趣,现在废物利用,能在金庸的历史中享受下,挺好,才不想为了享受而再去学习什么中土大陆历史呢。学习的乐趣,早就被扼杀了。
接着说情节发展。
金庸的的故事,除了早期的中短篇,主线基本就是一个人不断奇遇不断提高武功,最终成为一代宗师的过程。当然路上肯定要碰见几个美女,让他的成才之路变得丰富多彩同时又曲折纠结,这是副线。
这种情节发展,非常高大上,简直暗合了所有窝在臭烘烘的被窝里看租来的破盗版的小子们的全部梦想。在社会阶梯只有华山一条路的中国,这是非常有现实意义的。“如果我不能升职发财当官,至少在金庸的世界里让我爽一回吧”。而且,是不用点头哈腰地得到这一切,这是有多牛啊!想想都让人热血沸腾。
回过头来看托尔金的故事情节,其实就是之前说过的,探索地图。
基本上是主角从一点(比如家乡)开始,出去闯荡世界——不是为了学武功哦,是为了某个使命。过程中,他一样要结交各种或牛叉或古怪的朋友,奇遇也是必不可少的,最终,他成功完成使命,回到起点,并没有飞黄腾达,也没能变成一世英豪。
显然,要娱乐一个平凡而不甘于平凡的中国人,这样的情节办不到。
那为什么西方读者会被这样的情节吸引呢?我想可能一个主要原因,是西方现代文化,讲究以人为本,而中国现代当代文化,都更强调社会性。
同样是通过冒险来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西方认同这个更好的自己是内在的,是成熟、睿智、充满勇气、对世界有个人看法的自己。而这个自己,可以轻松地行走于自己选择的社会阶梯(许多条之一):或者在家乡度过幸福安宁的一声,或者杨帆远航去到神之居所,或者接受之前没有勇气接受的命运的安排。
反观中国,这个“更好的自己”是社会的定义,是大家都承认的成功者、大侠、高人。这个价值观明确而单一,你达不到就没法说是“更好的自己”。你要说在家安闲一生是你的成就,会被亲戚朋友摁到冷水里去洗脑子的。
所以,中国读者,大致会觉得托尔金的情节没有越来越爽的节奏,老不见成功;而西方读者,可能会觉得这种最后成为武林的总统或国务卿的情节,太俗,最差也应该成为反派的头头吧。
再说文风。
金庸的文风,白话文带点白话古文的词汇和调调,夹杂点方言,是很有色彩的。讲到国家民族的时候,大开大合;讲到精彩武功,妙词琳琅满目;讲到儿女情长,又一转而成吴侬软语。别的不说,就看看回目吧。
除了最早的传统章回体回目,后来的大部头回目都非常炫。最没有文化底蕴的就是《笑傲江湖》了——全是2个字,但还是非常能体现中文的简洁之美。灭门、聆秘、救难、坐斗、治伤……一看就想起内容是什么。尤其是坐斗,想想令狐冲用茅厕剑法和田伯光狠斗,哈哈哈哈……当然,这还是极简主义的做派,第一眼惊艳,多看就一般般了。
到《天龙八部》和《倚天屠龙》就真的惊才绝艳了。前者是五首词,后者是一首诗。
向来痴 从此醉 水榭听香 指点群豪戏 剧饮千杯男儿事 杏子林中 商略平生义……
天涯思君不可忘 武当山顶松柏长 宝刀百炼生玄光 字作丧乱意彷徨 俊貌玉面甘毁伤 百尺高塔任回翔……
真是敲起字来都觉得满口余香。但这还不是巅峰。最让人过目难忘的是《鹿鼎记》,查慎行的诗集句。本来查慎行就是明清数得着的好诗人,金庸又集得非常有水准,结果自然是碉堡了。
纵横钩党清流祸 峭茜风期月旦评
古来成败原关数 天下英雄大可知
未免情多丝宛转 为谁辛苦窍玲珑
九重城阙微茫外 一气风云吐纳间
看完金庸再看托尔金的文字,那就平实得吓人,简直低调要低到土里去了。
首先,他就没有特别亮眼的字眼,有时明明可以用个震动点的长词,也用的是一个由普通词构成的组合词,一派朴素得像古早的国风般的文字表达。然后他甚至少有用能充分表达英文之“炫”的长句,那种优美而起伏有致的长句,逻辑把人拖过来又退过去转过来又绕回去的文字之舞,他基本完全放弃了。
也来看回目吧。
A Long-expectedParty 期待已久的聚会
The OldForest 古老森林
ManyMeetings 很多相会
我简直得费点劲才能抑制住把最后一个回目翻译成“数个聚首”。托尔金就是这么朴素得令人发指,还是牛津的文学教授啊!
但是,时代早已浮躁起来,出头露脸的都是头角峥嵘的文字和人。张爱玲的精灵古怪、王小波的尖刻放肆,他们才是让人追捧的文风,连金庸都显得像个闷骚的老实人了,何况托尔金。其实,我怀疑如果托尔金作品出现在当今的西方文坛,是否还会这么有征服力。看冰火之歌,那也是满篇光彩闪耀的文风了。
当托尔金在晚了半个多世纪后进入中国,而且是本来就有重炼字多过重整体韵味的传统的中国,就无怪乎让人觉得其淡如白开水了,读起来不刺激了。
好,最后来个猛的,女人。
讨论金庸作品的女人,简直已经不可能讨论出新气象了,原因之一,自然是被讨论得太多,原因之二,则是其实可讨论的太有限。为什么?因为金庸所有作品里的女人,除了名字不同,基本就那么几种,完全是标准件,可以互换的那种。
黄蓉赵敏型。聪明伶俐天分极高,但一遇上喜欢的男性,立刻从捉不到的小邪女变成甩不掉的泡泡糖,最终成为辅佐夫君的庄严正室。阿朱啊,钟灵啊,都有这种让男性读者首肯,女性读者遗憾的风格。
小龙女王语嫣型。就一个字:美。真是美到没朋友。这种女神形象的角色,虽然会遭遇不顺,比如王语嫣掉入污井,小龙女落下高崖,但最终都凭借男性的无限倾慕与热爱重登神坛,继续其让人高山仰止的女神生活。
双儿穆念慈型。同上面一种一样,也只有一个字:乖。长相虽然不是神级的,但也是清丽婉约,让人又爱又怜。但她们是对男性呈仰视状,基本就是“你的幸福是我唯一心愿”那种,贴心到没人能拒绝。再失落的男人,身边有这么一位,都会自信心爆棚。
阿紫周芷若型。发展到极端,就是马夫人。反正就是又美又坏的心机女,爱也是要你死,恨也是要你死,而且绝不会让你轻轻松松死掉。她们绝对是男性生活中的搅局者,不管有没有和她们眉来眼去,反正只要不巧位于手机摇一摇的范围,又不幸是她们的菜,那绝对被虐到尖叫。
已经有很多好心人指出过了,金庸这是在简单化模式化女人,随之而来的自然是作品的感情内容简单化模式化。男女角之间的感情纠葛一如幼儿园小朋友。
可是,明显的是,大家就是好这一口。即便是写文批判金庸的女性形象的人,其实一定也在其中深得乐趣。要不把金庸作品中的感情内容拿掉,让男角们至刚至纯,看读者(男性)会不会答应。
转过来说托尔金,那基本可以在一两段内告一段落。感情内容太少太点到而止,大概就是因此我看到有影评宣称《指环王》是一部基情荡漾的电影——心心相印的全是兄弟们。指环王的一个重要隐线虽然是阿拉贡和亚玟的爱情,但那着笔少到要掰开字缝才能看见,隐晦到像着长袍的伊斯兰教少女,身材神马的基本靠想象。
托尔金的作品中唯一正面且长篇大论描写感情的,大概只有贝伦和露西安的爱情。在《指环王》中阿拉贡也唱了一首关于他们俩的长歌。但即便这段缠绵悱恻、惊天动地的爱情,托尔金也是典雅庄重得犹如“蒹霞苍苍,白露为霜,有位佳人,在水一方”,根本不在乎读者有可能没有那么强大的想象力,感受不到男女角那动人心魄的情感历程。
然而,虽然少,虽然古典,托尔金的感情内容一点也不简单。男女角的犹豫、自伤、莽撞、担忧、矛盾、痛苦、忍耐、失望、惶恐、怀疑、盼望、坚决、甜蜜、苦涩——全部有交代,尽管是点到为止的交代。女人所占篇幅虽少,她们的形象却照样复杂。阿拉贡和亚玟虽然几乎以贝伦露西安自比,可是他们的性格和许多选择截然不同,只能让人感受到那是不同的人遭遇了相似的命运挑战,谱写了不同的人生之音。另外有些女性角色就更丰满多姿了,比如洛丝萝林的凯兰崔尔,罗瀚草原的伊欧纹,尤其是前者,堪称托尔金作品中最复杂神秘的角色之一。
所以,结论只能是,享受金庸笔下的芭比娃娃的读者,恐怕根本就消受不了托尔金那些复杂而多层次的女人。搞不懂,脑袋疼,什么意思?到底是爱还是不爱?嫁还是不嫁?闹还是不闹?
侃到这里觉得也差不多了,正要结一个颇有气势的尾,忽然想到,也许今天许多的幻想小说读者,既对金庸没兴趣,也对托尔金没兴趣,甚至根本就不知道这两人是谁。毕竟如今撑起中国电子小说阅读的是铺天盖地的玄幻小说,武侠都已沦为小众,更何况从来就冷门的奇幻?
这是一个多么气势如虹的时代潮流啊,令人无限好奇与猜度。也许,小白文玄幻们吹响的正是文字时代终结的号声?起而代之的究竟是影视时代还是游戏时代?是不是正如甲骨文泥板文的衰亡,浩荡千年的诗歌散文小说也将要在几百年后寿终正寝?文字已经萎缩成微博的140字和微信的几句图片调侃,如今的小说,已经基本要靠影视改编来传播了,而影视,我的感觉却是,才刚刚起步,可玩儿的东西还多着呢。多么难以想象,我们竟然有幸目睹文字文明终结的转折点吗?
然而,既然有始,必然有终。如果我们真的不幸赶上了文字小说的末世,那么,就像生活在工业文明崛起前最后时刻的一个人一样,我们也只好脱帽致敬于这个伟大的传统,享受末世纪最后的微光。
手划浆、螺旋桨、鱼尾巴 哪个推进效率高?
1,手划浆、螺旋桨、鱼尾巴中,螺旋桨的推进效率更高。手划浆的方式功率的损耗较大;鱼尾巴是往左右摆,都有一个边界回路;螺旋桨是一直转一直发挥功率。
2,螺旋桨是指靠桨叶在空气或水中旋转,将发动机转动功率转化为推进力的装置,可有两个或较多的叶与毂相连,叶的向后一面为螺旋面或近似于螺旋面的一种船用推进器。
3,螺旋桨的理论研究,在船舶技术发展过程中,它比任何一个专业领域都做得多,从经验方法过渡到数字化设计,再进而应用计算机技术进行螺旋桨最佳化的设什。一个好的螺旋桨其设计是非常重要的,模型试验也起着主要的作用。
2,螺旋桨是指靠桨叶在空气或水中旋转,将发动机转动功率转化为推进力的装置,可有两个或较多的叶与毂相连,叶的向后一面为螺旋面或近似于螺旋面的一种船用推进器。
3,螺旋桨的理论研究,在船舶技术发展过程中,它比任何一个专业领域都做得多,从经验方法过渡到数字化设计,再进而应用计算机技术进行螺旋桨最佳化的设什。一个好的螺旋桨其设计是非常重要的,模型试验也起着主要的作用。
《鲁滨逊漂流记》结尾告诉我们,鲁滨逊一生中最可...
《鲁滨逊漂流记》结尾告诉我们,鲁滨逊一生中最可怕的一次遇险是遭遇狼群。
原文:
第二天早晨,向导的病势加重了;他的两处伤口化脓,因而四肢都肿胀起来,根本无法上路。我们只得雇了一个新向导,把我们带到土鲁斯。那儿气候温和,物产丰富,风景明媚,既没有雪,也没有狼或其他猛兽。当我们在土鲁斯把我们的经历告诉那些当地人时,他们对我们说,在山下大森林里,碰到狼是常事,尤其是当白雪覆盖大地,狼就成群出现。
他们再三问我们,我们雇了哪个向导,竟敢在大雪天带我们走这条路。他们说,我们没有给狼吃掉,真是万幸!我们告诉他们,我们是把马围在中间,摆成一个三角形的阵势打退狼群的。他们听了后大大责怪了我们一阵子,说我们没有把命送掉,真是运气。狼主要是想吃马。它们之所以那样奋不顾身冲上来,是由于看到了我们身后的马。一般来说,狼是怕枪的,但当它们饿疯时,就会不顾危险,只想抢马吃了。要不是我们连续开枪,并且最后用点燃火药的办法把他们吓退,我们大概早就给那些饿狼撕成碎片吃掉了。其实,只要我们安安稳稳地坐在马上,像骑兵那样向狼群开枪,它们看到马上有人,就不会把马看作猎物了。最后,他们又说,如果我们大家紧挨在一起,丢开我们的马,狼就一心只想吃马而不会管我们,我们也可平安通过,更何况我们有武器,而且人多势众。
对我来说,这次遇险,是我一生中最可怕的一次。当时,我看到三百多个恶魔般的畜牲嚎叫着向我们冲来,张开大嘴恨不得一口把我们吞掉,而我们又无处可躲,无处可退,我以为一定完蛋了。说实在的,从此我再也不想过那些山了。我觉得宁可在海上航行三千海里,那怕一星期遇上一次风暴,也比过那些荒山野岭强。
原文:
第二天早晨,向导的病势加重了;他的两处伤口化脓,因而四肢都肿胀起来,根本无法上路。我们只得雇了一个新向导,把我们带到土鲁斯。那儿气候温和,物产丰富,风景明媚,既没有雪,也没有狼或其他猛兽。当我们在土鲁斯把我们的经历告诉那些当地人时,他们对我们说,在山下大森林里,碰到狼是常事,尤其是当白雪覆盖大地,狼就成群出现。
他们再三问我们,我们雇了哪个向导,竟敢在大雪天带我们走这条路。他们说,我们没有给狼吃掉,真是万幸!我们告诉他们,我们是把马围在中间,摆成一个三角形的阵势打退狼群的。他们听了后大大责怪了我们一阵子,说我们没有把命送掉,真是运气。狼主要是想吃马。它们之所以那样奋不顾身冲上来,是由于看到了我们身后的马。一般来说,狼是怕枪的,但当它们饿疯时,就会不顾危险,只想抢马吃了。要不是我们连续开枪,并且最后用点燃火药的办法把他们吓退,我们大概早就给那些饿狼撕成碎片吃掉了。其实,只要我们安安稳稳地坐在马上,像骑兵那样向狼群开枪,它们看到马上有人,就不会把马看作猎物了。最后,他们又说,如果我们大家紧挨在一起,丢开我们的马,狼就一心只想吃马而不会管我们,我们也可平安通过,更何况我们有武器,而且人多势众。
对我来说,这次遇险,是我一生中最可怕的一次。当时,我看到三百多个恶魔般的畜牲嚎叫着向我们冲来,张开大嘴恨不得一口把我们吞掉,而我们又无处可躲,无处可退,我以为一定完蛋了。说实在的,从此我再也不想过那些山了。我觉得宁可在海上航行三千海里,那怕一星期遇上一次风暴,也比过那些荒山野岭强。